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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上传时间 :2020-02-13 作者 : Admin 来源 :本站 浏览数 : 33次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按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要求,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出如下调整:

一、即日起,我院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办理立案事宜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向我院申请立案:

1.我院已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功能,属于我院管辖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登录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shanxify.gov.cn/),点击“网上预约立案”提交立案申请。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需在三日内将纸质版诉讼材料邮寄我院诉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359-2129458。

2.因网络不畅通等原因无法通过网上预约立案的案件,我院接受邮寄立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直接将诉讼材料邮寄我院。邮寄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3701号,邮政编码:044000,收件人: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359-2129458。邮件封皮上请注明“邮寄立案”

3.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交诉讼材料后,应当保持通讯方式畅通。案件审核通过后,立案人员将通知当事人及时缴费,当事人可通过转账方式缴纳诉讼费。

三、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向法官提交诉讼材料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或交我院安检处安保人员代收转递。

四、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申诉信访可通过拨打我院立案庭电话或者将信访材料邮寄我院,邮寄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3701号,邮政编码:044000,收件人: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件封皮上请注明“信访申诉材料”。联系电话:0359-2129458。

五、疫情防控期间,如需办理上诉事项,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并将纸质版邮寄我院立案庭8号窗口。1、判决书复印件一份(带签收日期,如邮寄签收需提供签收信皮复印件一份)2、上诉状6+n份(一个被上诉人6份,多加一个被上诉人多加一份)3、附带一份上诉人的电话和详细家庭地址(需要签收二审缴费通知单)。邮寄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3701号,邮政编码:044000,收件人: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8号窗口。邮件封皮上请注明“上诉材料”。联系电话:0359-2120086.

六、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我院的,请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我院立案、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网上信访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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