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和法律产品是两个相生相伴,却又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谈论者多,实践者少。有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在多年前就开始谈论这两个话题,但经历一段时间,新一年的工作计划仍处于涛声依旧的状态,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专业化难吗?答案是肯定的。通过司法考试只是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的入门证,并不能等同于就已经成为法律专家。那么,假以时日,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是否就能成为专业化的律师了呢?也不是。很多有多年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尽管收入丰厚,但其案件类型也同样具有多样性,没有能够实现专业化。我与同学聊天时,同学曾戏言:我们都会成为老律师,因为我们会渐渐老去。但很显然,老律师并不能等同于专业律师。
专业化是建立在对于部门法律体系建构和深厚的法理基础之上的。部门法知识体系架构和法理基础是律师专业化的根基,如同建筑师建造高楼大厦一样,根基的深度决定楼层的高度。因此,笔者认为,实现律师专业化的前提是构建并夯实自己的专业知识体系。
很多律师也认同专业化,并且多次暗下决心往这条路上走,但最终仍延续着万金油式的老路。在与一些律师同行的交流中,我也常听到这样的抱怨:我真的很想走专业化路线,但是案件太多,分身乏术,自己真的感到很累,没有时间去研究专业问题。同为律师,对此我非常能够理解。律师没有时间走专业化,固然是因为事务缠身,分身乏术,时间大量被法律咨询、准备材料、开庭、判后释疑等琐碎的事务占用。
以我自己的经验来看,这似乎更是表象而非根本。任何一个律师都是从实习期走来,从青涩和稚嫩走向成熟与稳重。对于年轻律师,案源是头号难题,也是解决生存必须直面的问题。但是执业一段时间后,多数律师似乎都陷入了这样的死循环:“接案——办案——再接案——再办案”。起初为了解决生存压力,什么案件都接。在个案收费不高的情况下,只能靠多接案件来实现创收的增加。一旦以数量求效益,案件的类型必然五花八门;在具体办案的过程中就必须这个部门法也去学,那个部门法也去看。结果哪一个部门法都没有精通。然后为了增加创收,只能接更多的案件;更多的案件又需要更多的精力;结果案件始终五花八门,律师整日疲于奔命。对于专业化,虽“心向往之,实不能至”!其结果只能是在专业化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专业化真的就那么玄而又玄,遥不可及吗?自然也不是。要实现专业化,笔者觉得应该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停止抱怨,学会做减法
曾国藩的弟弟曾国荃在围剿南京城里的太平军时,因为久攻不下,逐渐感到焦躁与烦闷,遂对各路协同围剿的将领颇有微词。曾国藩写信劝导道:“是真书家何必责乎笔墨,是真美人何必责乎脂粉”。律师走专业化路线也是一样,不要去抱怨时间不够、没有精力,也不要给自己找借口:诸如专业化只能在一线城市,小地方都是关系和套路,不需要专业化。如果律师整日案牍劳形——有的律师顾问单位到了20多家,在办案件也有30来件——自然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充实理论知识和深入研究案情。我们需要学会适时、适度地清空自己,对自己的工作做充分、彻底地回顾与总结。“学而不思则枉”,我们需要不断地停下来进行反思。不能已经走得很远,却忘记为什么出发。因此,专业化的前提是学会做减法,将自己不感兴趣的案件交给事务所其他同事去做,或者干脆舍弃不接。只有经历去粗取精的过程,经历化茧成蝶的蜕变,才能让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站在新的理论高度,去深入研究案情,既夯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又能把案件办得出彩,赢得当事人的口碑。尽管舍弃意味着收入的暂时减少,一旦华丽转身,你也必将获得丰厚的回报。我相信很多人在专业化道路上徘徊不进的原因,不在于不懂得这个道理,而在于下不了这个决心。
其次,扎扎实实地精读一两本专业教材,构建专业知识体系
青灯黄卷,固然辛苦,但这是走向专业化必须经历的磨练。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容易以碎片化、不成体系的方式出现。如果没有一条贯穿碎片化知识点的主线,显然难以形成部门法知识体系。以微信文章为例,点击收藏与看过就忘大家应该都有同感。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我们的专业知识不成体系。如果已经很好地构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体系,当你阅读一篇微信文章时,你可能产生两种反应:一是“与我心有戚戚焉”。这样,这篇文章的内容即使遗忘,也如故友偶遇,加深自己对于一个知识点的认知与印象,其实自己也已经有所得。二是颠覆自己已经形成的知识架构。那么,不烦以此为切入点,找一些专家学者的书籍进行研究,并检索一下司法判决。甚至去查阅一下台湾是怎么规定的,日本是怎么规定的,做一些比较法的分析。这样,你就会形成新的知识认知,使自己在专业化的道路上又进了一步。所以,当我们没有构建好自己的知识体系时,我们解决不了读后就忘和收藏不看的问题;一旦你构建好自己的知识体系,你就会发现这个雪球会越滚越大,你在这个领域也会越研究越深入,甚至将这个领域的“专家”都甩在身后。
再者,要有深厚的中文写作能力,勤于写作
构建好自己的专业知识体系,还必须外化并表现出来。适度地张扬自己并使得自己标签化,异于其他律师,是律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否则,“才美不外现”,别人自然不知道你是一匹千里马。我本科学的是数学专业,纯粹的理科。但我发现,大师级的数学家都具有非常厉害的中文驾驭能力。开始我很诧异,后来我明白了:如同数学是其他理工科的工具一样,语言文字也是从事任何一个行业都应当掌握并很好驾驭的基础性工具。在这一能力上存在短板,会直接制约我们的专业化进程。因此,开卷有益,办案之余增加阅读量,增强自己的文字驾驭能力非常重要。否则,自己满肚子话想说却无法说出来,谁会相信你是一个专家呢。如同一个案件,事实和法律我们都清楚,但却不能用简练、清晰的语言表达出来;代理词或者辩护词冗长重复,法官作为我们的读者,阅读感非常差,自然不能进入我们设定的语境,其后果也自然表现为观点不被采纳。
表现和张扬自我的方式就是写作,如开设专栏,增加曝光率,对自己所办理的案件以及现实生活中本领域的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与见解。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我们就可以进入一个相对封闭且设有藩篱的体系中。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律师同行和潜在委托人的认可,别人自然会慕名而来。比如,四川成都的案件当事人会联系并邀请我参与投标,浙江台州的当事人愿意坐四个多小时的高铁到苏州聘请我担任法律顾问。这些都是专业化的体现,与平时的日积月累是分不开的。
最后,专业化不是吹出来的,是做出来的
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大家都耳熟能详: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因此,专业化不是闭门造车,脱离具体案件的实操,也许能成为法学家,但绝不能成为专业律师。另外,专业化也不能建立在人云亦云的基础上。如荀子在《劝学》一文中说“蟹六跪而二鳌,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但只要你找来一只螃蟹,亲自数一数,你会发现蟹有“八跪”而非“六跪”,加上两只鳌,一共十只脚。因此,专业化是做出来的,绝知此事要躬行。如果你有底气宣称自己是专业化律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就必须对此承担举证责任。这些证据材料包括:你办了多少这个领域的案件、胜诉率如何?你写过几篇这个领域的专业文章,发表在什么刊物?是自费还是可以收稿费?你出版过几本专业领域的书籍,销售情况如何,读者评价如何?
至于如何做好我们手头的案件,我想所有的案件都无外乎事实与法律两个维度。抽象的标准是“比当事人更清楚事实,比裁判者更懂得法律”。我觉得具体的标准是,每一次庭审,如果我们能够做到不需要看任何案卷材料,就能把事实问题讲清楚,你就做到了“比当事人更清楚事实”。每一次庭审后,能够做到提交一份观点鲜明、思路明确、逻辑严谨、法条引用恰切的代理词或者辩护词,你就做到了“比裁判者更懂得法律”。
睫在目前常不见,道非身外更何求。对于律师执业的专业化,现在已经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怎么走的问题。笔者觉得,面对这一问题不应为外物所累,不应外求,而应内求。专业化如果做到了,产品化也就不会远了。如果你对于专业化也有着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念,那么,理一理思路,重新整理一下行囊,我们一路同行吧。